购买假军官证,并随身携带,其目的竟然是为了免费乘坐公交车。8月5日,一男子刘某因非法买卖证件被龙华山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
8月4日晚上10点,特警支队民警通过巡逻盘查,在仙桃市桃源大道电脑城附近抓获一名非法持有伪造军官证的男子刘某。后经龙华山派出所民警审问查明,该证件是刘某于2015年7月,在武汉市汉正街花50块钱找人制作,证件上有刘某穿军装的照片,真实姓名、出生日期,部队番号,职务,军衔,发证日期和有效期等信息,还有一个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政治部证件专用章。据刘某称,办了这个假军官证后,曾在武汉市冒充军人,免费坐了两次公交车。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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