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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男子卖考研答案获利600元 被判7个月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9-8-11 20:31:55>跟律师谈谈<

武汉男子朱某花5000元在网上找外省的刘某购买考研答案,从QQ群转手卖出。原想以此获利,最终却折本又犯法。记者今日从江岸区检察院获悉,近日朱某与其上线刘某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2017年12月中旬,男子宋某得知外甥女想参加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于是在网上找到了一个出售考试答案的信息。随后,宋联系上了出售答案的武汉男子朱某。考试当天,朱某提供了部分答案,但当年宋某的外甥女没有考上。

转眼,时间又到了2018年12月,宋某得知外甥女又报名参加了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试,他再一次主动联系了武汉的朱某,表达自己想购买答案的想法。这次,朱某把宋某拉到了一个QQ群里。朱某告诉群里的买家,正式考试时由他的上线刘某在群里发送考试答案,买家再通过作弊器材将答案发给考场内的考生。

2018年12月20日,江岸区警方在接到举报后用技术侦查手段将朱某抓获归案。“答案是在网上找刘某购买的,我就想通过倒卖答案赚钱,这次赚了600多元”朱某到案后供述。

今年1月8日,警方在省外将刘某抓获。刘某交代,他的答案是从一个网友那里花100元买的,然后转手以5000元的价格在网上卖给了朱某。

近日,江岸区法院一审开庭,以非法出售答案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承办检察官介绍,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会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替考罪等罪名,从法律上规范了对组织考试作弊这一失信背信行为的惩戒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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