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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房产分割问题,房产证是一方名字,还贷也是一个人还,房子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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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吉林长春市]
[财产分配]
发表时间:2014-5-28 7:42:48

请问婚后购房,房子写的我名并由我还的房贷,离婚时老公能分一半吗

律师解答
[浙江宁波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婚后购房,如无协议约定或者公证证明的,一般按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建议你与男方协商解决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供证据证明,该房产系你个人财产,不能证明的,在法院分割的时候,会按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处理。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第19条第1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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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婚姻法
执业机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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