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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盘用户分享独播剧 百度未采取措施屏蔽被判赔百万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9-12-22 15:00:18>跟律师谈谈<

   12月20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宣判了优酷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诉被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法院判决,百度公司赔偿优酷经济损失100万元和合理开支3万元。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通告,原告优酷网称,其经授权依法享有热播影视作品《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专有使用权。自涉案作品在卫视首轮开播后,虽经优酷公司发送预警函及78封权利通知邮件,仍取证到11000余条百度网盘用户利用网盘服务侵权分享涉案作品视频文件的链接。

   对此,优酷网要求百度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2900万元和合理开支3万元。

   百度方面对此回应称,涉案作品视频文件是百度网盘用户自行上传到其个人账户中,不能要求百度公司查看并进行处理;百度网盘的分享功能是向用户提供的一种私密分享,而将分享链接发布微博等平台上是用户的行为,与百度网盘的分享功能无关,且案件审理过程中百度公司已断开了全部涉案链接;优酷公司主张的经济损失和开支过高。

   法院方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百度公司是否明知或应知用户利用百度网盘服务创建链接、对外分享涉案作品视频文件却未采取或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以及侵权责任的认定及赔偿标准等。

   用户利用百度网盘服务将视频文件上传至服务器、生成链接分享至其他网站或网络平台进行传播,使公众可以在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涉案作品,即直接实施了侵害涉案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

   百度公司在收到通知后未及时断开全部涉案链接,亦未及时对重复实施侵权行为的用户采取封禁等限制措施,存在一定主观过错。

   结合百度网盘服务的性质、方式、引发侵权可能性的大小及其具备的信息管理能力,百度公司有能力却未采取屏蔽措施制止用户分享涉案链接,导致了相应损害后果的发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最终做出上述判罚。

   据了解,该案是全国首例判令网盘服务提供商因怠于采取屏蔽措施制止用户侵权分享热播电视剧而承担赔偿责任的案例,同时也创下了全国类似案件判决赔偿额的最高纪录。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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