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临海有一名男子,通过给零钱、零食等利诱方式,哄骗8名未成年初中男生与他一起去网吧包厢。做什么呢?给他们播放那种视频,然后……
日前,在临海市人民法院开庭的这个案子,为人父母必须要关心!
给钱给零食
相约一起去网吧
2014年8月份的一天,临海市某初中的初一学生小江(化名)在一家电玩店里打游戏,他玩着玩着,发现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身边站了一个三十来岁的中年男人。这个人胖乎乎的长相,对他笑得十分和善,还时不时指点他游戏的玩法。
这个男子自称姓李,他说自己也很喜欢玩游戏,他加了小江的QQ以后就经常和小江联系。单纯的小江没有想太多,觉得对方只是一个友善的“叔叔”,慢慢地和对方熟悉了起来。
之后,李某多次约小江出去,通过送一些零食、给零钱的方式,赢得了小江的信任。随后,李某带小江去了一家网吧,在网吧包厢内,李某特意在小江面前播放那种视频。巨大的冲击让小江不知所措,李某趁机对小江进行了猥亵行为。
小江并非唯一一个被害人,据临海市检察机关指控:从2012年起,被告人李某多次在网吧包厢等地,先后对8名男童进行猥亵。2014年11月30日,公安民警某棋牌室抓获被告人李某,并依法扣押了存有一些学生照片及淫秽照片等内容的苹果手机一部。
归案后,被告人李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在法庭上
他自称不知这是犯罪
法庭上,被告人李某自称之前并不知道这是一种犯罪行为:“到公安机关以后才明白自己的行为是犯法,现在很后悔。”
然而,当公诉人问他,是否知道那些被害人的年龄时,他支支吾吾,承认自己知道他们是初一的学生。
公诉人指出:“本案中,被告人李某虽称不清楚被害人的实际年龄,但其供述自己选定的都是对初一、二学生,年龄大概在在14左右,这表明其对于被害人不满14周岁在主观上应当是知道的。被告人李某为寻求性刺激,多次猥亵多名儿童,侵犯了儿童的身心健康,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依法应予以从重处罚。”
为什么李某会一心对十三、四岁的男童下手?据他交待,他仅对这个年龄段的男学生感兴趣,对女学生则并不动心。
据了解,他幼年父母离异,给他的身心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在十三四岁的性懵懂时期,与异性接触匮乏,成年后,他经常看网络上一些淫秽视频,渐渐发现自己只会对年幼的男童产生性刺激。
李某的辩护律师认为,李某的幼年经历造成了他的心理偏差,且其自愿认罪,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请求法庭予以从轻处罚。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同时也采纳了辩护律师的部分意见,作出了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的判决。
法官提醒
男孩防性侵不容忽视
本案的承办法官表示,在临海法院审理的性侵未年人案件中,受害人虽然一般以女孩为主,但男孩受到这方面侵害的情形也时有发生。
由于性教育多数围绕女孩为主,男孩反倒容易被忽视。实际上,男童被性侵事件一旦发生,隐蔽性更强,侵害的时间跨度较长,受侵害人数往往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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