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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童案”再现波澜:养母对小宝伤情鉴定存疑

时间:2015-7-19 22:32:40>跟律师谈谈<

“南京虐童案”再现波澜,南京警方第二次移送审查起诉后的审查起诉期间期满后,目前15天的延长期仅剩2天时间,养母李女士就小宝(化名)伤情鉴定结果提出质疑,已正式书面向浦口区检察院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今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近日南京警方将对小宝伤情进行“法医会检”。

“宝宝只有8周岁,显然是无行为能力人,并不具有对外表达完整意思的能力!”今日李女士在接受采访时向记者表示,依据《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条文规定,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应当通知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然而,此前警方鉴定人员在无法定代理人也无其他证人在场的情况下,即对宝宝进行询问、检查,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鉴定程序不合法,其鉴定结果自然存疑。”李女士说。

此前,南京警方对该案受害人小宝的伤情鉴定结果为“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随后警方依此对养母李女士进行刑事拘留,并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随后,浦口区检察院就该案举行听证会,做出“不予批捕”的决定。

今日,记者就李女士提出“重新鉴定”申请要求,分别向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及浦口区检察院相关人员进行求证时,均未得到正面回复。然而,记者采访获悉,小宝的养父施先生以及生母张女士均分别接到警方和检方电话通知,要求带小宝到相关部门进行“法医会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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