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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一企业现“内部法规” 只让干活不给工资

时间:2015-9-2 17:01:05>跟律师谈谈<

  位于沈阳北站附近的一家名为“融信财富”企业的5名员工称:“我们单位根据‘内部法规’,将我们5名工作了18天的员工解聘,还不给工资,也没有给我们上社会保险,经理说不完成任务就没工资。”

  这个企业制定的“公司制度”是什么,即使没有业绩就一定不支付基本工资吗?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集体投诉:

  “只让干活,不给工资”

“融信财富”业务部经理王女士称:“我是8月12日进入这家新成立的公司的。8月13日,我又介绍4名员工来到公司的业务部工作。去年开始,我们这个行业有个不成文的规定,业务员两个月内有‘无责底薪2000元’,经理是4800元。可是,到了8月底就出现了变化,公司王总说,‘考虑到你们部门所有员工都没业绩,公司不能给你们开工资了’。”王女士和4名员工介绍说:“融信财富属于理财投资公司,主要工作是联系客户为本企业吸纳资金。去年,沈阳多家投资担保公司跑路后对我们这个行业也有影响。这家公司刚刚成立,市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还不够,我们只工作18天没有业绩很正常。就因为暂时没业绩,公司就决定不用我们了,还不给一分钱工资。我们对公司的做法非常愤怒,一定要维权到底。”

  面对面:

  员工与企业负责人各说各理

  王总经理与王女士在谈话中展开了激烈的争论。王女士的主要观点是:“如果开始的时候,你们公司说没有业绩就没有工资,我们坚决不来你们公司。”

  王总经理的观点:“根据公司制度,你们没完成任务,就没一分钱工资。公司的管理制度你们人手一份,我们必须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做事。”

  该公司制度都是啥?

  在该“融信网财富中心人员绩效考核制度”的第6页,可以看到“销售人员薪资标准及任务”,上面有从初级理财顾问到资深客户经理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以及任务额的具体数字,基本工资从2000元到6400元,绩效工资从400元到1280元,任务额从10万元到50万元不等。

  在下面的“转正标准”中规定:“销售人员试用期3个月,业绩累积完成所在岗位每月任务的300%SPI,给予转正,提前完成可提前转正;在试用期内,新入职人员业绩设有保护期,为第一个月完成任务的50%,第二个月完成任务的75%为成长期,第三个月完成任务的100%为达标员工。”

  王总经理说,新入职的客户经理以上级别,当月工资与实际完成业绩相对应,这条规定的意思就是没有业绩就没工资。

  律师说法:

  无业绩要求告知书开除要赔偿

  云法律网在线律师表示:“企业自用工之日起,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成立,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不影响事实劳动关系的建立,即便是试用期,企业也应当为新员工交纳社会保险。企业关于试用期中的业绩问题,应在工作之日起书面告知劳动者,并且需要劳动者在书面告知书上签字。如果没有员工签字的书面告知书,就解聘员工为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至少应为劳动者补交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赔偿一个月的工资(工作未满半年的按照一个月计算)。这个企业单方制定的‘法规’不能大过《劳动法》。新劳动法非常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目前,国内一些小企业主对新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了解得不充分,不细致。一旦劳动者采取法律手段时,企业要承担很大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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