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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为逃避债务上法庭演戏 拉朋友打“假官司”

时间:2015-9-28 14:09:46>跟律师谈谈<

大家都知道,在法律的公正裁决下,打官司的双方总归有一个输的,一个赢的。不过呀,苍南法院最近判了一起案件,其中涉及的原告被告通通都被判了刑。这是怎么回事呢?且听老师伯来说一说:

苍南有一对夫妻,男的姓杨,36岁;女的姓陈,36岁。2012年,杨某曾经向金某(女,33岁,苍南人)借过25万元,后来很快就还清了。

接下来,好戏上场了。杨某这样说:“我除了位于龙港镇的房子以外,就没有其他财产了。因为欠银行的抵押贷款还不了,所以法院要拍卖我的房子,而深圳那边还有其他人在起诉我,希望能够参与拍卖款的分配。为了从法院拿回剩余的房子拍卖款,我们只能找金某帮忙。” 帮的什么忙呢?原来杨某夫妇与金某商定,由金某“扮演”杨某的债权人,为了增加可信度,杨某还伪造了一张2012年3月从金某处借25万元的借条,并且指使金某向苍南县人民法院起诉。最终,杨某与金某达成调解协议:由杨某给付金某31万余元,其中包括25万元欠款及6万余元的利息。

2014年3月,金某参与杨某房屋拍卖款的分配,从法院分得执行款29万余元,并直接将领取的该款项交还给杨某夫妇。

2014年10月,苍南县检察院经调查核实后,向当地公安机关提供了杨某夫妇与金某进行虚假诉讼的线索,并以该案涉嫌虚假诉讼为由,于同年11月向当地法院发出再审的建议。

今年7月22日,法院作出撤销原调解书的判决。9月23日,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判决:杨某和陈某为逃避债务,伪造借条向法院提起虚假民事诉讼,涉嫌妨害作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和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2年,金某则因涉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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