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温州平阳县人民法院就“2·26”绑架案作出一审判决,其中“带头大哥”陈A犯绑架罪,获刑11年6个月。这名“带头大哥”是煤矿老板,因生意亏空竟绑架他人勒索千万赎金。
包山头挖煤 血本无归
被告人陈A,温州平阳县萧江镇人。2年前,他听说不少人在辽宁铁岭承包煤矿发家,便带着两个弟弟来到铁岭,包下一个山头挖煤。不料,市场行情发生变化,投资煤矿亏了数百万元,仅工人工资就欠了100多万元。
这边,工人聚众讨薪;那边,债主上门讨债。陈A急了,他赶紧找来弟弟陈B和“手下小弟”曾某商量对策。三人决定铤而走险,商定准备实施绑架,索要高额赎金。其后,他们又叫上陈A的弟弟陈C,陈C答应参与。
制造车祸绑架富家子
曾某以前在受害人王某的父亲手下打工,他跟陈A等人说,王某父亲很富有,提议绑架昔日老板的儿子王某。
今年2月26日凌晨,王某驾车行驶至平阳县山门镇怀溪社区一路段时,突然被陈B驾驶的车辆挡住去路,王某不得不放慢车速。
紧接着,陈A驾驶另一辆车从后方撞击王某的路虎车。王某未作他想,以为是普通的交通事故,于是他将车停好,下车查看。
王某刚下车,陈A、陈C和曾某一拥而上,强行将王某拽进陈A驾驶的小车内,并用胶带纸封住王某的嘴巴、捆住双手,还用帽子罩住其头部遮住眼睛。
随后,陈A等人将车开至平阳县鳌江镇一山上的房屋内,将王某囚禁起来,并用铁链锁住王某的手脚。
其间,陈A殴打王某,并给王某的父亲打电话:“你儿子被绑架了,给我1000万元的赎金,我就放了他……把钱准备好,具体我会再联系你,不许报警……”
凌晨出击生擒四绑匪
得知爱子遭人绑架,王某的父亲慌了,犹豫再三,他向警方报案。警方立案侦查,制订解救方案,让王某的父亲尽量稳住绑匪,并拖延交付赎金的时间。
2月28日凌晨2时许,警方锁定王某被囚禁位置,并成功解救,陈A等4人也被抓获归案。
法官
告诉你“带头大哥”获刑11年6个月
法院审理认为,陈A、陈B、陈C、曾某等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结伙绑架他人,他们的行为均已构成绑架罪。
根据犯罪情节,法院以绑架罪判处陈A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处罚金2万元;判处陈B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处罚金1.5万元;判处曾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处罚金1万元;判处陈C有期徒刑6年6个月,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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