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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4处非法烟花爆竹窝点被端 3人被拘1人被处罚

时间:2016-1-5 17:25:11>跟律师谈谈<

上海公安机关继续严查严处涉及烟花爆竹的非法行为,昨天又查处非法储存窝点4处,查处非法燃放行为1起,3名犯罪嫌疑人被刑拘,1名违法嫌疑人被行政处罚。

2016年1月3日11时许,普陀公安分局石泉路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有人正在中山北路2185弄24号门口燃放“开门红”鞭炮。随即,民警将当事人赵某(女,54岁)带到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处理。经了解,赵某为庆祝亲戚家乔迁之喜,自行携带鞭炮至事发地燃放。1月4日,宝山公安分局联合消防总队,查处4处烟花爆竹存储窝点,当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1200余箱。4日上午,根据市民群众举报线索,宝山公安分局联合消防总队烟花爆竹“打非办”,周密设点布控,查处隐匿在罗泾镇农宅内的4处非法烟花爆竹存储窝点,收缴各类烟花爆竹1200余箱。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品罪已被宝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表示,新修订的《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已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公安机关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110”报警电话等途径,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和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对查证属实的,按照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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