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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庭湖内毒杀小天鹅7人受审 林业局“替鸟”索赔

时间:2016-1-22 16:58:06>跟律师谈谈<

1月21日,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一起毒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开庭审理。上文中的对话,就发生在法官与本案的被告人之一钟军(文中人物均为化名)之间。

钟军等7人被控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2015年1月18日,钟军等人将毒杀的63只野生候鸟准备运上岸销售时,被湖南省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工作人员当场查获。执法人员查获的63只野生候鸟中,有12只小天鹅、5只白琵鹭(均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还有苍鹭、赤颈鸭等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这些死亡候鸟均检出有“克百威”成分,系中毒死亡。

为何毒杀野生候鸟,销往何处?本案中的另一名被告人何强,是一名打鱼20多年的渔民。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18日期间,他雇请方文、钟军帮忙,邀集李勇共同购买农药克百威之后,多次在湖区毒杀野生候鸟。何强将被毒杀的候鸟出售给李勇等人,李勇再转卖至常德汉寿的餐馆和小贩。

“买了毒药后,他们就去投,中了就卖给我,再到年底结账。”法庭上,何强交代,他只“好玩投了一次”,其他都是钟军等人去投,“也不用给他们报酬,就是按湖区的市场价来收货。”

公诉机关认为,何强等人无视国家法律,结伙采取毒杀的手段,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他野生动物,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案系共同犯罪,何强、钟军和方文均起了主要作用,系主犯;其他4人为从犯。

经过一天的庭审,该案庭审全部结束,法官将择期宣判。

庭上

林业局向7人索赔国家资源损失

昨日的庭审,岳阳市林业局向何强等7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起诉。出庭的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提出,何强7人毒杀、收购、运输、销售野生候鸟的犯罪团伙的行为造成了国家重点保护、三有保护的野生鸟类大量死亡,造成国家资源损害国家自然受到严重损害。

因此,请求法院判令7人共同赔偿国家资源损失53553元,并承担连带民事赔偿责任。

回顾

水鸟装在蛇皮袋,用破棉絮覆盖

毒杀水鸟的地点位于东洞庭湖的红旗湖、白湖、七星湖交界区域。

2015年1月18日,接到群众举报后,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将涉嫌毒杀水鸟的何强等3人控制。现场缴获的8个蛇皮袋里,藏有已猎杀的小天鹅、夜鹭等保护鸟类63只。

据了解,当天傍晚,何强等人驾驶渔船,以送鱼为掩护,准备将被毒死的水鸟从香炉山水域往君山公园壕坝转移,然后外运。他们把被毒死水鸟装入蛇皮袋,并用一床破棉絮覆盖,以掩人耳目。

当天17点40分左右,渔船开至离壕坝卸鱼处仅有300米时,执法人员要求登船检查。得知事情暴露,何强等人弃船跳水逃逸,随后被执法人员控制。

还没来得及谈价钱就被抓了

在被告席上,何强说,投毒时并没想过要投哪些种类的鸟。“收得多的是鸭子,以前收鱼时见过天鹅,是白的嘛,就觉得是天鹅。”

何强说,当时开车到南县去买农药时,买了8大包克百威,每大包里有20包,买来之后就用船运到了洞庭湖区,有一部分藏匿在草丛里。

“我并没有强迫他们帮我投,是按照市场价来收的。”何强说,每次方文等人投毒有收获了,就会在他来收鱼时卖给他,“收购价与普通家禽差别不是很大。”

方文是何强的老乡,从1996年开始就在洞庭湖经营围子。他交代,自己帮何强投过两次毒,“投放后,有时是一两天,有时是两三天就再去捡货。”他说,第一次捡了两三只鸭子,第二次就搞到了一只天鹅和20多斤野鸭,全部都交给了何强。

受审时,钟军交代,投毒的地方平时就有野鸭和小天鹅在那里活动,“在围子里捡过野鸭子,小天鹅是别人投了放在边上的,也不知道这些鸟的经济价值。”

此外,从何强处转卖候鸟的李勇供述,何强给他的价格是20块钱一斤,之后朋友也想买,“但还没来得及说价钱的时候就被抓获了。”

法庭上,7名被告人均表示愿意认罪,“没想到事情后果会这么严重,是不懂法,现在觉得很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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