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店主拖欠工人工资,还恶意转移财产,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刑。昨日,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去年我省共宣判90件97人,拘留3063件3119人。
自2013年8月起,厦门某加工店陆续拖欠屈某生等22名工人工资14万余元。2014年1月,经劳动仲裁委员裁决,屈某生等22名工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张某一方面对工人好言安抚,一方面连夜将机器设备搬空,之后去向不明。法院认定为张某涉嫌恶意转移财产,遂将该情况通报公安机关。
2014年7月30日,厦门公安机关将张某栋抓获。集美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栋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鉴于被告人张某栋归后支付拖欠的全部劳动报酬,法院判决张某栋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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