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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载25人客车挤了70人 驾驶员因严重超员入刑

时间:2016-4-6 19:00:29>跟律师谈谈<

4月4日13:50,宁乡交警大队在白马大道百灵鸟小学路段巡逻中发现,一辆正在行驶的大型客车有点“异样”,透过车窗玻璃,交警发现,大巴内“黑压压”的一片,巡逻交警引导客车停靠、乘客下车后清点人数,发现车辆存在严重超员行为。核载25人的客车,实际载客70人,其中大人56名,小孩14名。因涉嫌危险驾驶罪,5日凌晨,客车驾驶员和车主双双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目前案件仍然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检查透过车窗,看到黑压压一片

“透过车窗,很明显就看到了。”宁乡交警大队民警黄金飞告诉记者。执勤民警在白马大道巡逻时,发现了这台问题车辆。大巴窗户玻璃是透明的,正常情况下是可以看清车厢内情况的。巡逻民警发现,车里黑压压一片,靠近后发现过道都站满了人。随后民警立即示意大巴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这是一辆老粮仓至宁乡的客运班车,在引导乘客下车后,通过清点人数,发现大巴实际载客70人,其中大人56人,小孩14人,而该大巴核载人数是25人,属于严重超载。随后,执勤民警及时将乘客进行了分流。

处理驾驶员或罚2000元,吊销驾照

随后,宁乡交警大队特勤中队立即开展检查。该辆牌照为湘AY4926的大型客车,属于宁乡花明公路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是刘建湘,车辆实际管理人是陈海军。执法人员当即将刘建湘、陈海军带回宁乡交警大队作进一步调查。大队立即组织大队法治、处教、办公室等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取证。

“驾驶员将面临最高罚款2000元,扣12分,吊销驾驶证,并视情节承担刑事责任。”黄金飞说,4月5日凌晨,根据新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驾驶员刘某和车主陈某均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刑拘,这也是新刑法实施以来长沙首例因严重超员入刑的案例。

大客车超员50%以上可入刑

客车严重超员,给行车带来安全隐患,极易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情况,从而导致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载客运输车严重超员行为已于2015年11月1日正式列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根据公安局现行的《严重超员、严重超速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立案标准(试行)》,对于大型客车来说,有两种情况可能被入刑,一是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0%以上,另一种是超过额定成员15人以上的。而刘某驾驶的该辆客车,超载近两倍,超载45人。并且该营运线路是城乡线路,长70公里,部分道路路况也不好,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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