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经金华兰溪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孙某南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这个案件中的被害人就是其亲生母亲。
案情回顾
2015年9月22日中午,孙某南来到其弟孙某维家里,他向母亲了解土地补偿的事情,然而他却和弟弟因为土地补偿款使用权的归属问题吵了起来。
“你连妈妈的生活都不管,有什么权利来分钱。钱是妈妈要用的,我就保管下。”孙某南被弟弟数落。
孙某南今年63岁了,看着自己从小带大的弟弟,现在却要来说自己,他哪能容得下这口气,拎起桌上的热水瓶就要砸其弟。
两人的老母亲赶紧上去劝阻,拉着孙某南的手要他回家去,可是孙某南却一把挥手甩开母亲拿起暖瓶摔向弟弟。
80岁的母亲也倒在了地上!“要是一个打死另一个,活着的也要枪毙的!”老母亲躺在地上哭喊……
兄弟俩停下手来,然而孙某南竟然不顾母亲伤势,离开了弟弟家……
经检查老母亲右股骨骨折,需要住院治疗。后经兰溪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他们的母亲右髋部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公安机关对此立案侦查后,孙某南矢口否认是自己摔倒母亲,认为是母亲说谎,故意嫁祸于他,且在母亲住院治疗期间也不去看望母亲,直到庭审也不认罪!
鉴于孙某南的表现,法院最终作出有期徒刑七个月的判决。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欢迎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咨询热线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