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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岁湖北籍男子在宿舍强制猥亵男工友 被批捕

时间:2016-5-22 16:24:53>跟律师谈谈<

到工友宿舍强制猥亵男同事后,48岁的湖北人诸力却辩称“开个玩笑”,但种种证据均表明,男同事遭其强制猥亵了。5月19日,诸力被新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这也是《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我市办理的首例强制猥亵男性案。

诸力年近五十,多年前离开湖北老家来常州打工。诸力的妻子也在常州上班,儿子已长大成人。今年3月,诸力应聘至新北区一家企业工作,刚进厂20多天,他就盯上了身材矮小的年轻同事章鸣。4月中旬的一天午后,诸力见章鸣一人在宿舍,借着谈工作的名义,走进章鸣房间和他聊天。进屋关上门后,诸力突然冲上去,一把将章鸣压倒在床上,强行脱掉了章鸣的长裤和内裤。尽管章鸣挣扎反抗,但仍遭猥亵。事后,章鸣并没有呼救,他告诉承办检察官,不肯出声是因为“觉得丢脸”。

检察官韦玉茹告诉记者,在《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之前,我国强制猥亵罪的保护对象仅限于女性和儿童,其中猥亵儿童罪的年龄上限为14周岁。那么,对已满14周岁的男性进行性侵害,此前存在法律盲点。去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对强制猥亵罪进行了修改,设立了无性别差别的保护模式,将强制猥亵罪的保护对象从女性扩大到男性,第一次在立法上承认了男性的性权利。

尽管诸力辩称,他只是摸了章鸣的“小鸡鸡”,开个玩笑而已,但这种辩解完全站不住脚,种种证据均指证诸力绝非在开玩笑,而是违背章鸣的意志,强行控制住章鸣,实施了猥亵行为,无可辩驳。任何人只要违背他人意志,猥亵他人,包括损害他人性权利或者强迫他人实施损害其性权利的行为,都是犯罪行为。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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