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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一酒店被罚10万元 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

时间:2016-6-19 19:01:49>跟律师谈谈<

宾馆、酒店对旅客入住登记信息把关不严,后果很严重。 6月16日,湖州德清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以下简称《反恐怖主义法》)对德清乾元某酒店开出一张10万元的罚单。这是德清县公安局依据《反恐怖主义法》对旅馆业开出的首张巨额罚单。

那么,警方为何会开出如此巨额的罚单?原因是该酒店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的信息。

今年以来,德清警方围绕G20峰会安保,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春雷”“清雷”“护城河”等系列专项行动,着重对旅馆、网吧、寄递业等公共服务行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

5月25日上午,乾元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内一经营住宿业务的酒店进行旅客登记情况检查时,发现该酒店存在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情况。据悉,该宾馆在去年12月曾因同样违法事实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过。随后,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依法对这家宾馆处以200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

6月6日上午,民警再次来到该酒店检查,发现问题依然存在。民警在检查该酒店住宿登记情况时发现,4楼一房间内住着4名旅客,但前台服务人员只登记了其中2名旅客的身份信息。经询问,该4名旅客在办理入住手续时曾同时前往酒店前台。

6月16日,德清县公安局根据《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对该酒店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此外,还按规定对直接责任人、酒店前台服务员给予相应的治安处罚。

据办案的徐警官介绍,对入住宾馆、酒店的旅客落实“四实登记”(实名、实时、实数、实情)是经营者必须履行的法定责任。宾馆负责人、前台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及日常管理中还需接受公安机关专门的业务培训。

《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电信、互联网、金融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律师咨询提醒,宾馆、酒店经营者和管理者一定要按“四实”要求登记旅客住宿信息。同时,旅客在进行宾馆、酒店登记时应予以配合,如确实发生未携带身份证件须办理入住的情况,请前往当地派出所进行身份核实,根据派出所开具相应的证明办理入住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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