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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
2011年12月27日12时30分,安徽省五河县交管大队城关中队副中队长凌勇与中队民警张耀武,在该县朱顶镇中学门前执行任务实行交通管制时,发现一辆江苏籍轿车不服从指挥由北向南违规行驶,于是让该车停车接受检查,在见到民警时,驾驶员显得有点神色慌张,在其出示驾照时,民警发现沈某某出示驾驶证有伪造嫌疑,遂将其依法查扣将其带至中队,经网上查询沈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其出示的驾驶证属伪造驾驶证。
评析 :
根据沈某某的使用假证和无证驾驶机动车辆违法事实,五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三项及第十九条一款之规定。依法对其作出罚款四仟元,行政拘留十五日的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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