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快速搜索
匹  配:   标题  模糊  全文

[法律在线咨询]

请问签订购房合同和没有签订购房合同,转让房屋有什么区别!具体手续是怎么办才是

photo/s/kefu_head.gif
提问者:bigcity
[浙江杭州市]
[其他问题]
发表时间:2013-5-28 17:34:47

我想咨询一下 房屋转让方面的一些问题,是这样的,我通过关系 要到开发商优惠的商品房!现在我不想要了,想转让给他人,还没有签订购房合同 只是缴纳了订金!请问签订购房合同和没有签订购房合同,转让房屋有什么区别!具体手续是怎么办才是合法的?转让费是我个人获得吗?

律师解答
[安徽六安地区]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可以在自愿基础上将购房机会转让给符合购房条件的第三方,收取一定的转让费是合理的,你跟开发商之间签订的是预订合同,只交纳了订金,并未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可以与开放商协商退订后由第三人购买。因为房屋未过户,所以你只是放弃购房机会,不存在过户和转让,不需要缴纳转让费,如果你取得房屋所有权之后再转让给他人,则按照二手房交易办理。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如果订立书面的订购合同,如果发生纠纷,能更好的提供合同证据加以解决。如果没有签订购合同,则发生纠纷不好解决。转让费为转让房屋的费用,因为现在你未取得房子的所有权,所以现在没有房子转让费。如果以将来转让房子所有权预付转让费,这个转让费不由你取得,由房产局取得。如果现在和开发商约定,以后房子直接登记到你卖房子的第三人名下,则没有转让费,可以要买你房子的人多付点购房费用。如下为房屋转让手续办理流程:(1)签订合同。房地产买卖、交换、赠送或抵债的,转让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2)过户申请。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应当在签订转让合同或合资、合作、兼并、合并合同等法律文件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3)价格申报。双方在房屋买卖、交换、赠与或抵债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如实申报转让房产的成交价格。(4)过户申核。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自受理转让当事人过户申请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或手续的,作出不予过户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转让当事人。(5)缴纳税费。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有关税费。(6)变更登记。凡符合转让条件的,由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将申请过户的文件移交房地产管理机构,由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7)领取权证。办理上述手续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双方当事人凭过户单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房地产登记机构在15日完成房地产权利变更登记,制作房地产权证。


欢迎到云法律网免费律师在线咨询

在线法律咨询   法律助手   法律文书   杭州律师   《婚姻法》

参考资料:《合同法》
执业机构:浙江中宙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3-5-29
回复最先回复解答的,系统奖励5分,答案被采纳,系统奖励10分!
参考资料:
验  证  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