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发现网民“吉林※大脸猫”通过手机APP客户端“快手”软件上传了一段“交警酒后驾车视频”,网民点击300多次,严重诋毁警察形象。经查,该网民实名叫曹某某,经核实他不是交警支队民警。20日下午,民警将本案的另一名嫌疑人初某某抓获。22日上午,民警在农安县一小区将曹某某抓获。据曹某某交代,20日,他乘坐朋友初某某的轿车时,看见车内有一顶交警警帽,就想录一段抵毁交警的视频,于是二人以一问一答形式录制了这段“交警酒后驾车视频”。随后,曹某某将这段视频上传。日前,初某某、曹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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