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律>保险>交通肇事方负事故全责

交通肇事方负事故全责

时间:2013-7-22 9:59:25>跟律师谈谈<

    下面就由云法律网 的小编为您介绍一则案例,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要是您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欢迎到云法律网 进行免费在线律师咨询

    2009年7月25日,在北京市石景山区杨庄路杨庄中区南门外,符某驾驶的小客车与骑电动车的朱某接触,造成朱某受伤。经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石景山交通支队北辛安大队认定:符某负全责。朱某的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
    朱某诉至大院要求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16956元辅助器具费20元、急救车费35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000元、营养费3000元、护理费8800元、伤残赔偿金54476元、鉴定费2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误工费25600元、交通费1500元、财产损失1000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经北京市石景山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如下:一、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七日内赔偿原告朱某医疗费10000元、辅助器具费20元、急救车费35元、护理费7200元、伤残赔偿金23972元、精神抚慰金5000元、误工费14040元、交通费1000元;二、符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赔偿朱某医疗费5486.49元、营养费1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000元。


    云法律网 专业交通人损律师为您编辑整理

    欢迎到云法律网 在线律师免费法律咨询

    企业法律顾问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法律咨询  法律文书  杭州律师  《婚姻法》

我们是云法律网,如果您对 “交通肇事方负事故全责” 还有其它疑问,
欢迎咨询我们全国免费咨询热线:0571-87425686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网上预约网上预约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