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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一男子转发“警察打人”虚假消息 被拘15日

时间:2016-10-20 17:37:02>跟律师谈谈<

10月16日17时许,宁乡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名网名为“情非得已”的网友在其微博、说说发布“宁乡警察在处置宁乡县某中学事件时殴打他人”的虚假信息并附上视频。该谣言造成大量转发,严重扰乱了宁乡的公共秩序。

巡警大队民警接到线索后,核实该条消息的来源,锁定嫌疑对象为侯某(男,21岁,双江口双福村人)。目前,侯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处行政拘留十五日。

次日21时许,宁乡县坝塘镇人陈某在网上微信群看到关于宁乡十一中学生受伤事件的一篇评论,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便将该篇评论转发到自己的两个微信群里。由于陈某在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后主动进行删除,并对转发此评论带来的负面影响道歉,坝塘派出所民警现场对其进行了训诫。

另据宁乡县公安局通报:2016年10月17日,宁乡十一中学生斗殴案主要涉案人员、该校高二学生黄某甲(男,16岁)、杨某某(男,16岁)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和高三学生黄某乙(男,17岁)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经查,10月13日下午1时许,黄某甲和黄某乙因12日购物排队纠纷,各自邀集高二、高三年级部分同学在教学楼南侧树下斗殴,其中杨某某将廖某推倒,致其头部磕在树下大理石树围上,造成颅骨粉碎性骨折,经医治无效于17日死亡。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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