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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一男子冒充执法人员 向占道摆摊小贩收管理费

时间:2016-11-23 18:08:55>跟律师谈谈<

只要缴纳300元,摊贩可在路边占道经营?自称是长沙县行政执法人员向流动摊贩收取管理费最终露馅,昨日(22日),陈某因涉嫌招摇撞骗被依法刑拘。

11月20日下午,行政执法人员在湖南警察学院北门查处流动摊贩占道经营时,摊贩们竟称:“是你们的人让我们在这摆的。”原来,当天一骑着带有“城管”字样电动车的男子对这里的流动摊贩喊道:“大家听好,想在这里摆摊必须缴纳300元‘管理费’,否则就不准搞。”卖水果的摊贩任某起初将信将疑,但男子自称泉塘中队的曾某,且认识丁家岭社区的刘姓工作人员,同时,还拿出一桶油漆煞有介事地在地上划线。少数摊贩见此情形相信了男子,纷纷交钱,任某也跟着交了钱,而卖麻辣烫的张某称身上只有100多元,男子让他先交再补。执法人员当即蹲点守候,想抓住这个“李鬼”,不过,男子当天没有再出现。

11月21日下午4时30分,男子再次出现收取“管理费”,被正在巡查的丁家岭社区工作人员看到,民警赶到现场将此人抓获。经过审讯,男子姓陈,今年17岁,长龙街道湘峰村人,他交代向摊贩收取“管理费”是有人教唆。警方调查发现,此类冒充执法人员收取“管理费”的案件已经发生多起。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提醒,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时不会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广大群众如遇到类似情况请及时举报。目前,案件正在深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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