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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一对八旬老夫妻将子女告上法庭 老大拒养领刑三月

时间:2016-11-29 14:35:30>跟律师谈谈<

泗洪一对老夫妻生养五个子女,在他们年近八旬的时候,体弱多病,子女却不闻不问。无奈,他们将子女全部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后,“老大”宁愿花钱购买房屋,却拒不履行法院的判决给付父母的赡养费用。最终,泗洪法院经过审理,判处“老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拘役三个月。

沈先生夫妻俩今年均已年近八十,一生养育两儿三女。但夫妻俩万万没有想到,他们含辛茹苦养育的五个子女,在自己年老多病时,竟对他们不闻不问。

2015年9月,沈先生夫妻俩一纸诉状将五名子女全部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承担自己的生活费、医疗费等各项费用计92569.22元。庭审中,除大女儿表示自愿承担费用外,其余四名子女均各有各的托词,认为父母有一定的收入,无需他们承担这些费用。后经法院判决,五名子女应分别给付两位老人医疗费7153元,并自2015年10月起再分别每月给付两位老人赡养费300元。

但法院的判决生效后,夫妻俩的长子沈某、女儿沈某某并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给付义务。夫妻俩又于2016年1月和2016年3月向泗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执行人员多次上门寻找两位被执行人,希望他们自动履行给付义务,但是两人均以种种借口拖延不付。

法院经查询,发现夫妻俩的长子沈某在2015年10月份判决生效以后,一张银行卡内存款额10余万元,且其于2015年12月份,在县城某小区购买了房屋,支付首付款17.8万元。法院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4月6日将夫妻俩的长子沈某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同年7月6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期间,沈某履行了全部给付义务,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庭审中,沈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承认自己在得知姐姐银行账户的存款被法院划拨后,遂将自己银行存款全部转出的事实,且不否认自己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鉴于沈某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定为自首,且已全部履行给付义务,法院遂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拘役三个月。

庭审结束后,沈母满眼泪水,一脸茫然。她的老伴沈先生已于今年初因多种疾病离世,现在只剩她孤零零一个人,她不知道自己以后的路该如何走,也不知道她今后能依靠谁,她只是喃喃自语“谁都不能靠,只能靠自己……”。

编后:不知道现在已为人父、为人母的沈家子女们,听到母亲这般伤心的话,心中有何感想。你们可曾记得,幼小时父母将你们视为手中的宝,捧在手心,含在嘴里,他们付出了毕生的精力。如今你们已长大成人,父母却走到了暮年,未来的日子也越来越少,当年坚不可催的身躯已经不起疾病的折磨,需要你们为她撑起一片天空,你们有什么理由规避自己应尽的义务。鸦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动物尚有此举,更何况我们人类?勿让母亲再流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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