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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一男子6000多元香烟被盗 夸大为10万被拘留

时间:2017-1-15 15:02:04>跟律师谈谈<

2016年12月28日凌晨4时,常德鼎城区公安局玉霞派出所值班室急匆匆走来一名男子前来报案,来人名叫任某兴,现年44岁,称前一天停放在江南城区一小区附近路旁的小车玻璃被砸,放在车内的包括10万元现金和价值6000多元的香烟被人盗走。 

接到报案后,鉴于案值巨大,玉霞派出所副所长张元健一面带领民警迅速展开调查,一面将情况向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毕涛报告。民警随即调取了案发地周边的监控视频,并对所调取的监控视频进行反复甄别、比对,经过连续10多个小时的工作,最终将作案人的落脚点锁定在市城区某宾馆。此时距案发已经过去20多个小时,为能尽快破案挽回损失,12月28日下午,民警来到作案人最后出现的市城区某宾馆。在向该宾馆老板伍某(女,现年47岁,安乡县人)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希望对方能够如实反映情况,伍某却表示不认识监控截图中的男子,该男子也没有在自己的宾馆住宿过。 

民警只好继续进行走访调查,最终证实消失监控的作案男子近期一直住在该宾馆310房间。民警再次返回宾馆直奔310房间,结果发现房间内空无一人,而床上的被子却还有余热,显然住宿人才离开不久。在民警的追问下,伍某这才告知该房间住着的一名叫龚某安的男子,而龚某安正是监控中出现的盗窃案作案人。

伍某的反常举动引起了张元健的警觉,民警随即对伍某秘密展开调查,经事后调查证实,就在民警来到宾馆调查时尚未进入房间时,伍某在10分钟内与龚某安有过2次通话,伍某的嫌疑陡然升级。通过外围调查,民警发现,监控中的男子名叫龚某安,现年40岁,鼎城区人,是一名有盗窃前科的吸毒人员,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民警围绕龚某安的行踪展开追查,2017年1月9日,在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民警在市城区将龚某安抓获归案。 

在证据面前,龚某安供述了自己砸汽车玻璃盗取车内香烟等财物的事实,同时也承认自己系接到宾馆老板通风报信后逃跑,但其对盗窃车内10万元现金却是一问三不知。难道是嫌疑人避重就轻?

为防止出现冤假错案,民警对案件进行了反复梳理,并对报案人任某兴的社会背景和经济情况展开调查,发现任某兴所称被盗10万元的现金有明显漏洞。民警果断接触任某兴,不能自圆其说任某兴最终承认,自己被盗的财物只有价值数千元的香烟,那10万元的现金被盗纯粹是自己杜撰,目的是通过夸大损失引起公安机关重视,好为自己尽快破案。

案件真相终于大白。1月11日,犯罪嫌疑人龚某安因涉嫌盗窃罪被依法刑事拘留,而任某兴也因谎报案情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1月13日,伍某因为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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