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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遇婚姻老赖 丈夫不给生活费法庭上秒变“慈父”

时间:2017-2-24 16:23:03>跟律师谈谈<

    自从结婚以来,梁芸就没有觉得这个家像家,夫妻间交流极少,丈夫极度小气,发展到后来,女儿的生活费奶粉钱都是由梁芸和父母承担,丈夫死活不肯掏钱。

  今年2月,梁芸把丈夫诉至南岸区法院,万万没想到,在家里用恶毒词语诅咒她的丈夫,在法庭上俨然变为“慈父”:“女儿还小,我不想离婚,想给女儿一个完整的家庭。”梁芸说,因为这句话,法官驳回了自己离婚的诉求,她不知自己还将在这段婚姻泥潭中挣扎多久。

  财迷男友成财迷丈夫

  2013年,27岁的梁芸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大她9岁的刘先生,这是她第一次恋爱。

  梁芸在江北嘴某金融公司工作,刘先生在铁路局上班。才恋爱时,梁芸就隐隐觉得对方有点“财”,有时约会,他会装作没带钱让梁芸掏腰包。“我向父母抱怨他的小气,他们总是说,他老家是农村的,表现小气点很正常,这种男人成家后会更加持家。”梁芸说。

  2014年9月,两人步入婚姻殿堂。婚后,梁芸不仅没感受到丈夫的持家,反而感到他越来越“财”,连脾气也越来越怪异。“我怀孕那段时间,让他陪我去散散步他也不肯,只愿意在家里盯着电脑炒股,很少关心我。”梁芸说,丈夫经常上夜班,在家的时间本来就少,两人很少交流。

  生下女儿后,一家三口搬到丈夫婚前购买的新房住,丈夫拿了梁芸的工资卡,包揽家中财政大权。但没过多久梁芸发现,丈夫用钱极度小气,常常无故拖欠生活费,基本都是自己父母在抚养女儿小西,她便拿回自己的工资卡搬回父母家中。

  不管女儿不给生活费

  去年11月,梁芸带着女儿从丈夫家搬了出来。两人商量好,离婚后女儿归梁芸抚养,由丈夫给生活费。然而,从那以后,梁芸就没有从丈夫那儿拿到过钱,奶粉钱、女儿的保姆钱,几乎都是梁芸的父母在支付。

  梁芸的母亲也告诉记者,去年11月两人分居后,女婿不仅没付孙女生活费,而且对孙女不闻不问,期间一个电话也没打过。

  “我去单位找过他,单位领导协调后,他给了我1000元,我再找他要,他又不给了。”梁芸说,无奈,她只好将丈夫诉上法院,希望法院可以判决离婚,强制让丈夫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

  梁芸还说,今年2月1日,她曾带着女儿去丈夫在南岸的房子,“我希望在那里等到他,让他写一个书面性字据,表示双方没有办法生活下去,都同意离婚,去法院好一次性解决。”但她没想到,丈夫回家一看到她就离开了。第二天,她发现家中停电,去楼下问物管才得知丈夫停掉了家里水电气,生生要把她和孩子逼走。

  法庭上却秒变“慈父”

  2月7日,梁芸和丈夫在南岸区人民法院出庭。梁芸陈述了丈夫对自己和孩子不管不问的事实,而当法官询问刘先生是否想解除婚姻关系时,他却称:“不想!”刘先生说,自己有做得不对的地方,但是为了女儿,他愿意妥协,给女儿一个完整的家庭。

  最后,法官认为两人只是感情不和,不能作为判决离婚的依据,丈夫刘某也不愿离婚,因此驳回梁芸离婚的诉求。那一刻,梁芸的心如坠谷底。

  “完全不知他为何改口!”梁芸的妈妈则称,开庭前,自己还碰到了女婿的母亲,对方称不会认孙女,早散早好,还诅咒孙女是个“哈儿”。

  昨日,记者联系上梁芸的丈夫刘先生,刘先生听记者表明来意后,称自己没有义务回答记者的问题后挂掉电话。记者再次拨打刘先生电话,发现已关机。

  梁芸感叹自己丈夫真的是个“婚姻老赖”:“我真的好想和他划清界限,但现在连他人都找不到,他不给孩子的抚养费用,婚也不肯离,我到底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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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搜集证据半年后再起诉

  律师在线称,起诉被驳回后,分居半年后可以再次提出起诉,如果有事实证明分居超过两年,可以直接主张法院判决离婚。以分居为名提出离婚诉讼,注意做好分居证据搜集和保全工作,如录音录像、证人证言、另寻住所的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等,都可以成为分居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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