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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19岁开始坐7次牢 刚出狱又入室盗窃留血迹

时间:2017-3-10 18:19:29>跟律师谈谈<

对于南召县公安局刑警队的民警来说,55岁的汪洋绝对是个“熟人”。从1981年开始,19岁的汪洋第一次因偷窃入狱,在这接下来的36年时间里,他已经“七进宫”了。今年头两个月,南召好几个乡镇频发盗窃,民警到现场一看,作案手法咋恁熟呢?凭借现场的一滴血,警方锁定了盗贼,不出意外,还是汪洋。而此时,距他第七次出狱才过去了两个月。

36年,他“七进宫”

1981年,19岁的汪洋,浓眉大眼,机智俊秀。但是他却没对得起自己的“好皮囊”,为了满足虚荣心,竟干起了偷盗的勾当。就在这一年,他第一次行窃。

汪洋孤身一人,翻墙入室,将同村张某家的一只山羊偷走后卖掉,随后又将当时的村大队部的一辆自行车偷走……当年年底,因被同村人举报,汪洋被公安机关掌握,最后因犯盗窃罪被判刑5年。汪洋出狱后的1987年、1993年、2000年、2003年、2009年、2013年,他均因盗窃罪,在许昌、南阳、洛阳等监狱度过了他人生最美好的年华。

一滴血迹,让他“再进宫”

去年12月24日,汪洋第七回出狱重归社会,此时他已经55岁。回到家的汪洋,孑然一身,对于家乡的巨大变化,他丝毫没有一点挂念和珍惜。他重操旧业,游走于全县各个乡镇。白天,他趁住户家没有人在,就翻墙入室,盗窃现金、手机、首饰等钱物。到今年2月份,短短两个月时间里,在南召县南河店镇、白土岗镇、板山坪镇等几个乡镇,汪洋作案15起,盗窃手机和现金等财物,价值5万余元。

这些系列案件,引起了南召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打击侵财专业队的注意。经过对案件的现场勘查、案情分析研判,这样的作案手法让参与办案的老民警立刻想起了汪洋。“可是他不是正在监狱服刑吗,会不会是他呢?”民警将汪洋的信息进行了核对,结果令警方振奋,原来他已经出狱,作案的时间和出狱时间吻合。同时技术人员在一案发现场的墙头上获取的一滴血样,经比对正是汪洋留下的。2月22日,民警将汪洋在南召县城一宾馆里抓获。

面对民警的审讯,汪洋如实供述了自己盗窃的事实。当民警问他为何还要行窃时,他还振振有词:“只有偷我才能生存,你们要是逮不到,我还会继续偷的。”对于这个惯偷,办案民警也很无奈,要戒掉汪洋的“贼瘾”,不仅需要公安的打击,更需要社会的努力。

3月8日,汪洋因涉嫌盗窃罪被南召县公安局依法提请逮捕,离他“八进宫”的日子也不远了。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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