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云法律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朋友的行为是涉嫌不正当竞争的,建议将啤酒的名字更正过来,积极与对方协商相关补偿事宜,如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欢迎免费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法规查询 法律服务 云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