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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网上冒充初恋男友 女子夜会后遭拍裸照勒索

时间:2017-6-10 22:37:56>跟律师谈谈<

男青年郭某与女子小丽(化名)较熟,后郭某申请新社交账号,假冒小丽的初恋男友,将小丽约出来见面。郭某伙同彭某将张某强行拉上面包车,抢走860元现金及项链一条,拍裸照后勒索3万元。郭某、彭某还欲对张某行不轨,因意志以外原因未遂。今悉,硚口区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强奸罪、敲诈勒索罪对郭某、彭某均判刑7年6个月。

郭某与小丽有过生意往来,一来二去混得较熟,在同小丽的交谈中,也得知其恋爱经历。2016年8月19日上午,郭某向好友彭某提出,小丽较有钱,不如把她劫了。彭某当即答应了。当天,郭某即申请了一个新微信号,加了小丽为好友。郭某谎称是小丽的初恋男友,还谈到了当年分手原因以及他现在的状况。小丽信以为真。郭某趁机提出晚上见面,小丽答应了。

当晚10时许,郭某、彭某开着挂有假车牌的面包车,在硚口一轻轨站附近守候。见小丽靠近,两人戴上面罩,将小丽强行拉上车,用衣服蒙住小丽的头部,开车至一偏僻处。郭某、彭某抢走小丽随身携带的860元现金及项链一条,随后脱光小丽的衣裤,捆绑双手后拍下其裸照。

郭某、彭某喝令小丽趴下,欲施奸淫,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临下车前,郭某、彭某威胁小丽,让她拿出3万元,否则就将裸照及视频发给其丈夫。“如果不给钱,就要你们夫妻俩见红。”此后几天,郭某、彭某持续用微信、电话等方式,以发送不雅照片相威胁,向小丽索要钱财。

小丽几经考虑后,把实情告诉了其夫。8月24日,在丈夫劝说下,小丽向公安机关报案。8月31日,郭某、彭某被刑拘。

法院审理后认为,郭某、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蒙眼、捆绑、恐吓等暴力方式,当场劫取他人钱财;又在对被害人拍摄裸照的过程中,违背妇女意志,意欲与被害人发生性行为;还以拍摄的裸照、家人的安全等相威胁,索要数额较大的钱财,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强奸罪、敲诈勒索罪。在实施强奸、敲诈勒索犯罪中,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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