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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一女子被强奸产子 孩子生父服刑抚养费成难题

时间:2017-7-10 11:19:16>跟律师谈谈<

2010年3月份,家住南通通州张芝山的薛某将家附近一个患有精神病的小女孩强奸,随后小女孩怀孕并生下一名男婴。薛某却因犯了强奸罪,被判刑。如今孩子一天天长大,由于家庭条件困难,父亲又在坐牢,小孩的抚养费成了一大难题。所幸,通过法官的努力,成功帮这个困难的家庭申请了30000多元的司法救助金。

孩子的外公叫刘荣,刘荣说,他的妻子身体不好,女儿精神发育迟滞,七年之前还不满18岁时,便被薛某强奸并怀孕生子。案发之后,薛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现在仍在坐牢。

刘荣本身家庭条件就很困难,妻子、女儿身体不好均不能干活。如今还要养外孙,实在负担不起。12年的时候,刘荣曾以孩子的名义与薛某打民事官司,要求他支付抚养费、医药费等30000万多元。看到亲子鉴定报告后,薛某承认孩子是他的,但是自己在坐牢实在没能力支付,相关费用可以等他出狱后再说。

如今,孩子已经上学开销十分大,老刘只好申请司法救助。法官经过努力,帮孩子争取到30000万多元司法救助金,同时法官也向刘荣家进行了捐款。6日下午,南通开发区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上门,将30000万多元司法救助金送到了刘荣手上。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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