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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边 有人掘地三尺私挖地下室

时间:2017-7-28 11:17:10>跟律师谈谈<

最近记者接到一位市民投诉,称淮海中路567弄渔阳里8号的一户人家在私挖地下室,已经持续了好几个月,导致弄堂的地面都出现了裂缝。而与它对门的渔阳里6号就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团中央旧址。

坐落在淮海中路567弄渔阳里6号的团中央机关旧址纪念馆是一幢建于1917年的石库门建筑,1961年,由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今年春节后,当时在这里做安保人员的何先生发现,一条弄堂之隔的渔阳里8号居然在大兴土木,还挖起了地下室。

走进渔阳里8号,只见这间约20平米的房屋,地面被下挖了约半米,由于层高增加了,业主还在室内搭建了阁楼与楼梯,原本一层楼结构被改成了复式结构。

而在8号门前的地面,也已经产生了三条明显的裂缝。

记者在走访中更是发现,除了8号下挖了地坪,渔阳里正在施工的20号也下挖了一米多。

对此,资深验房师管怀圣告诉我们,像这样砖木结构的老建筑,地基原本就不扎实,现在私自深挖,会破坏原本的土层平衡,安全隐患不容小觑。

那么,这样的违法行为怎会堂而皇之地发生在团中央旧址附近呢?为了一探究竟,记者准备前往黄浦区文物保护管理所了解情况。不想,原来文保所就在渔阳里7号,也就是团中央旧址纪念馆旁,难道这是灯下黑?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第十八条则要求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周围划出一定的建设控制地带。

而根据黄浦区文物保护管理所所长的说法,团中央旧址的建设控制范围是50米,那么,与旧址只有五六米之隔的8号,还有同一条弄堂里的20号,显然不能擅自开挖。再说,抛开保护建筑不谈,居民私挖乱建地下室本身也是违法的。

接到举报后,黄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上个月委托第三方房屋质量监测站对8号进行了房屋质量检测。检测报告显示,8号下挖深度约460mm,已经对承重墙体带来了不良影响,也给整个房屋造成了安全隐患。

随后,在街道的牵头下,城管瑞金二路中队针对渔阳里住户下挖地坪的行为进行了第二次摸排,认定下挖地面行为损坏了房屋的承重结构,同时发现除8号、20号外,16号也有此类行为,对此,当即下发了谈话通知书。

7月20日上午,瑞金二路街道汇同城管、派出所、物业及社防办对正在施工中的20号进行了强制执法。而由于8号和16号已经完工,属于存量违建,拆违工作将根据流程另外择期展开。

目前,黄浦区文物保护管理所已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现场勘查,第三方机构给出了修复意见。

针对渔阳里住户私挖地下室的整改情况,记者将持续关注。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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