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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乡陪侍女成闺蜜 遭敲诈索要封口费

时间:2014-5-30 14:15:07>跟律师谈谈<

  云法律网在线消息:因是年纪相仿的老乡,张池和郑婷一见如故,慢慢成了闺蜜。但两个好朋友却因为借钱的事情翻了脸,张池拿到郑婷家钥匙,不仅偷了郑婷的电脑,还要挟告知郑婷的家人她从事不光彩的职业,敲诈现金1万元及一台电脑。近日,上海静安区法院以盗窃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张池拘役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现年24岁的张池,与郑婷系安徽老乡,是一对好闺蜜,大度的郑婷曾将暂住房钥匙交张池使用。郑婷向警方陈述,在2013年4月,她去上海某夜总会应聘面试认识了张池,两人均系陪侍女。

2014年3月23日下午,张池向郑婷借钱遭拒后,便用事先取得的钥匙进入郑婷暂住屋,窃得三星牌笔记本电脑一台,经鉴定该笔记本电脑价值2200元。随后张池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以要向郑婷父母亲及亲戚泄露郑婷在沪从事KTV侍陪工作,且还与一有妇之夫有染,保持同居关系作要挟,要郑婷将1万元打入她的开户银行账户里。次日张池又打电话给郑婷,郑婷表示当面给付,张池在收取勒索款时被抓获。

云法律网在线律师分析:张池进入郑婷屋内盗取笔记本的行为构成入户盗窃,同时以泄露张婷隐私为手段对其进行要挟,勒索钱财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根据我国刑罚处罚原则,对张池应当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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