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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方支付完首付后,要求将房屋进行过户,并要求尾款在一年后再付清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如对方信誉良好,可以要求对方出具相关借款合同或者欠条,最好能够要求其出具相关担保,人保或者物保都是可以的。现实中,很多买卖房屋过程中,买家在房屋未过户前,都是相当尊重卖方的权利,但是一旦房屋过户后,很多人就会采取拖延还款的方法,导致卖方权利不能得到及时行使。建议双方协商解决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其他办法解决问题。如有其他疑问,可以来电详询。我国《担保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第二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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