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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一男子想要所有房子 还不准备赡养父亲?

时间:2017-10-1 10:31:58>跟律师谈谈<

金华义乌廿三里街道埠头村的村民陈有法有四处房产,一处房产在三十几年前分给了大儿子陈维锦,剩下三处房产在他自己的名下。前段时间,小儿子陈维强找到他,想让他把其中一栋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两边没谈拢,还大吵了一架。

对此父亲陈有法、小儿子陈维强和大儿子陈维锦都纷纷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他们都是怎么样的态度呢?让我们一起去看看。

父亲陈有法

陈有法说他和老婆两人住在一间破旧的房子里。他说三十几年前,他和大儿子陈维锦分家了,大儿子拿到了一间平房,而小儿子陈维强至今还没和他分家。前段时间,小儿子陈维强来向他要房子了。 

陈有法说小儿子不但想拿走那栋1996年建的房子(当时属于违建,还交过4万元的罚款。房子面积为103个平方4层。),还想拿走他其余的两栋,陈有法认为小儿子陈维强太过分了。

9月23日那天,小儿子陈维强来他家,又和陈有法提起房子过户的事情,陈有法不同意,两边发生了争执,拉扯之下,大儿子陈维锦还受了伤。

小儿子陈维强

对于父亲陈有法的说法,陈维强表示很委屈。他说1996年那栋房子是他一手建起来的,应该归他所有。

他说,按照当初分家约,现在父母的财产(包括另外两栋房子)都应该归他所有。

9月23日那天,他本来打算跟父母好好商量的,结果他的父亲陈有法跟哥哥陈维锦态度让他很不满......

陈维强认为是父母偏心,是哥哥陈维锦从中作梗,拿走了本属于他的房子。

大儿子陈维锦

陈维锦说,他不会要他父亲的任何东西。至于父母的养老问题,就算自己再穷也可以一个人负责,他会承担他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最后,在调解员龚景永的耐心劝说下,兄弟两人同意共同赡养父母,以后父母晚年的开销,两个兄弟各半承当。至于房子的事情,调解员也给出了一个方案。

关于埠头村259号的房子,陈有法居住管理的那栋三间四层半的房子(罚款40000元的那栋)不管是谁的,都归小儿子。大儿子陈维锦无权干涉,陈有法现住的房子,包括陈有法女儿住的房子,等陈有法去世之后再做处理。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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