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律网在线消息:6月6日,两男子在勐腊县城对该县农业局局长王云学实施抢劫,在将王云学杀害后劫持车辆往普洱市江城县方向逃窜,并在途中将尸体丢弃。6月10日,犯罪嫌疑人罗某某、李某某在江城县被公安机关抓获。
接到报警后,勐腊县公安机关迅速抽调警力,全力开展调查工作。经初步调查,确定罗某某(男,24岁,云南省江城人)、李某某(男,17岁,云南省绿春县人)为图谋钱财,于6月6日在勐腊县城对王云学实施抢劫,在将王云学杀害后劫持车辆往普洱市江城县方向逃窜,并在途中将王的尸体丢弃。6月10日,犯罪嫌疑人罗某某、李某某在江城县被公安机关抓获。目前,该案在进一步的审理当中。
云法律网专业刑事律师:罗某和李某实施抢劫行为,已经构成共同犯罪,其次,二人将王学云杀害,目的是为了实施抢劫行为,不另行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以抢劫罪一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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