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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雇佣多人在河道采砂13万吨 非法获利280万

时间:2017-11-6 10:30:29>跟律师谈谈<

明知河道及岸边的农田禁止开采黄砂,一男子仍为牟取暴利雇佣多人操作采砂泵船,在河道及岸边农用地非法开采黄砂,结果“赔了夫人又折兵”。4日,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在沭阳县颜集镇政府门前广场巡回审理一起非法采矿罪,庭审现场吸引当地1000余名干部群众参加旁听。法庭经过审理,当庭以非法采矿罪判处被告人方某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计二百八十万元上缴国库。

法院查明,2016年间,方某明知新沂河河道禁止开采黄砂,仍为牟取暴利雇佣多人操作采砂泵船在沭阳县颜集镇的新沂河水域及新沂河岸边农用地非法开采黄砂。其中,2016年3月至同年6月间,方某雇佣蒋某、朱某等人在沭阳县颜集镇方圩村新沂河北叉河口东侧水域范围内,开采深水砂2万余吨,后被沭阳县河道管理局查获。2016年8月至12月间,方某在明知其他涉案人员因涉嫌犯非法采矿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仍雇佣朱某、吴某、范某在颜集镇颜集村十组新沂河北堆南侧水域范围内,操作采砂泵船非法开采沿岸10余亩农用地下的黄砂,其非法开采黄砂11万余吨,并造成沿岸土地下陷坍塌形成水面,与新沂河水域相连。 

庭审现场

经沭阳县物价局认定,方某开采上述13万余吨黄砂,其矿产价值累计约人民币280万元,方某销售黄砂获利280余万元。

法院另查明,方某于2017年1月12被抓获归案,其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并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在法院审理阶段,方某为修复生态环境交纳生态修复资金20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方某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在禁采区非法开采黄砂计13万吨,矿产品价值28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矿罪,且属情节特别严重。其在新沂河河道范围内非法开采黄砂,不仅侵犯了国家对矿产资源的保护制度,同时危害河道防洪安全、影响水资源利用保护、破坏农用地及生态环境。

方某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系坦白,且归案后检举揭发他人犯罪事实,系立功,可依法从轻处罚;其在案发后为修复生态环境交纳生态修复费用,可酌情从轻处罚;方某有多次违法及犯罪前科,具有酌情从重处罚情节。综合全案情节,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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