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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交警截获一车流动“炸弹”

时间:2018-1-14 15:21:10>跟律师谈谈<

1月13日,扬州交警支队五大队民警在巡逻过程中截获一混装运输乙炔和氧气的货车,及时消除了一大安全隐患。

当日上午10时许,五大队扬子江卡口民警贾海荣和辅警魏志民、马志东驾驶警车在瘦西湖路友塘岗附近巡逻时,发现一辆普通货车运送危险物品,其车尾部没有任何危险品运输相关标识,遂将其拦下进行检查。民警在检查中发现,该车为轻型普通货车,车上装载的是乙炔气体和氧气,车上仅驾驶员一人,没有押运员。驾驶员孟某交侍,这批危险品是为某建筑工地运输的,该车没有危险品营运资格,他自己也没有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 

民警介绍,运输危险品必须有营运资格的运输车辆运输,且驾驶员必须有从业资格证书,随车应有押运员。乙炔气体和氧气根本不能混装运输,必须由专业的危险品车辆分开运输,如果混装运输,一旦两种气体钢瓶在发输中发生碰撞极易引起爆炸。

目前,该车已经依法移交派出所处理。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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