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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一环卫工为省事焚烧垃圾酿火灾 被处拘留10日

时间:2018-1-17 14:36:19>跟律师谈谈<

为图省事焚烧垃圾站内垃圾,结果酿成一场火灾。昨天,据港闸公安分局秦灶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闯祸男子倪某最终被处拘留10日。

去年年底的一天傍晚,港闸公安分局秦灶派出所接到报警称,秦灶街道袁桥村5组的垃圾处理站发生火灾,情况危急。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只见烟雾弥漫,垃圾处理点火势凶猛,随时有蔓延到附近民房的趋势。民警与消防官兵合力扑救,明火最终被扑灭。庆幸的是,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经查,此次火灾系环卫工倪某为图省事,焚烧垃圾站内垃圾、废纸,不慎引燃堆放的波纹管而造成。本月1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港闸警方对倪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

法律咨询网友情提醒,冬季天干物燥,不注意火灾隐患随意焚烧物品的行为,极易引发火灾。一旦发生,肇事者可能因过失引起火灾面临行政拘留,若后果严重,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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