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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抢劫逃亡15年后自首 担心老父无人照料

时间:2018-1-23 10:28:01>跟律师谈谈<

15年前参与一起抢劫案后,重庆男子邹某逃离南通。15年后,他回望逃亡生涯,想到家中老父无人照料,最终下定决心投案自首。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审查全案后认为,邹某具有法定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1月11日,邹某因涉嫌抢劫罪被起诉。目前,该案还在法院进一步审理之中。

2017年10月4日,一名中年男子走进湖北荆州市公安局东宝分局泉口派出所,他略显激动地向民警说起15年前发生在江苏南通的一起入室抢劫案。记者了解到,邹某老家在重庆,小学文化。2001年3月,时年25岁的邹某来到南通打工。异地他乡,邹某平时和刘某、陈某几个重庆老乡玩得很好,有事互相帮衬。

2002年1月10日下午,刘某怒气冲冲来找邹某和陈某,说是要报复一名叫老贾(化名)的男子。因为刘某的女朋友现在和老贾在一起,他要把女朋友带回来。都是年轻气盛,又是帮朋友出气,邹某没有多想便答应下来。第二天凌晨,刘某等三人带了四把菜刀,事先打听了老贾的住所,一起坐出租车赶往目的地。路上,刘某和邹某、陈某商量:要是老贾有钱,就从他那里再搞点钱,一起分分。

很快,三人进了老贾的小区,寻到房子,一下撞开房门进入卧室,将老贾和刘某的女友堵在了屋里。刘某用菜刀猛砍老贾的头部及手臂,墙壁、床上瞬间被鲜血染红。邹某则用菜刀抵住老贾的脖子,陈某用菜刀割了一段电线,协助刘某捆住老贾的手脚。控制住了老贾后,刘某到处翻箱倒柜,最后从老贾房里找到150元钱,外加一部价值1000多元的手机。之后,三人带上刘某女友,迅速离开。

记者了解到,几人一走,老贾立即报警。刘某和陈某逃离南通,后在无锡火车站被抓获,并于当年因犯抢劫罪均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唯一漏网的邹某在南通逗留两天后,也逃往外地。逃亡的15年里,他辗转山西、河南、湖北等地,四处找工地打工。

这15年,邹某的家中也发生了很大变故。母亲去世,没有见到邹某最后一面;父亲年近七十,身有残疾,还靠种地糊口。每每想到这里,邹某的心里都很痛苦、内疚,于是下定决心要投案自首,光明正大地给老父亲尽孝送终,弥补这些年的亏欠。

2017年12月26日,该案由公安机关移送到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审查过程中,认为邹某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属于自首,因此向法院提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量刑建议。"十几年在工地打工,还要担心受怕,过得不是人的日子,每到中秋、春节就特别想家。我听说当年犯事被抓的人早就被放出来了,我的父亲也老了,我想坐完牢就回去照顾他,再不尽孝就没有时间了。" 记者了解到,在看守所里,面对检察官,邹某说出了憋在心里多年的话。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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