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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一女子捡万元现金还不承认 民警劝说后归还

时间:2018-4-15 13:58:33>跟律师谈谈<

近日,安乐派出所民警遇到这样一件事:市民许先生边打电话边上楼,夹在腋下的1万元现金掉地上却浑然不知,这笔钱被一名女子捡走,对方起初不承认捡钱,后经民警做工作,她最终将这笔钱归还给许先生。

4月11日9时许,安乐派出所接到报警,在滨河南路与龙门大道交叉口附近一小区,居民许先生丢失1万元现金。

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见到许先生时,他正在小区监控室调取监控。许先生一脸着急地说,他刚从银行取出1万元,回到小区准备上楼时,接到一个电话,他就边打电话边上楼,把那沓钱夹在左腋下。到家过了一会儿后,许先生才发现那笔钱不见了,下楼寻找无果。

许先生所住楼下恰好有监控,民警通过调取监控发现,许先生上楼时,腋下的钱滑落下来,之后又有人上下楼,其中一名下楼女子引起大家注意,对方走到楼下时有明显弯腰停顿的动作。

经多方打听,有人认出监控中的女子姓张,住对面小区。民警等人找上门时,张某正准备出门。起初,张某不承认捡钱,后经民警劝说,张某最终承认,并将钱归还给许先生。

律师咨询提醒

如不及时归还非法所得的财物,便构成侵占罪。所谓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有,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若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将会面临法律的制裁。所以,切莫贪小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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