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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26年前为生儿子将大女儿送走 如今想找回

时间:2018-4-22 10:22:46>跟律师谈谈<

“那时候她才出生5天,我一心想要生儿子,脑子一热就把她放到了隔壁村一户人家的门口……”内心煎熬了26年,日前,53岁的金绍龙在小女儿芳芳的陪伴下,来到记者求助寻亲。

“我知道我会受到谴责,也知道这样的寻找无异于大海捞针,但是现在只要有一线希望,我都想抓住。”金绍龙已经找了大女儿两年,没有取得进一步的进展。这么多年来,他从未忘记大女儿,每过一年,他都在心里算着她的年龄。这两年,想到女儿可能因为嫁人远走他乡,重逢的机会更加渺茫,金绍龙终于决定要寻找当年遗弃的大女儿。

金绍龙家住金华市曹宅镇桥西村,他清楚地记得大女儿的出生日期——1993年农历十月廿一。“她皮肤白,眼睛大,长得很漂亮。”女儿出生的第五天夜里,金绍龙偷偷把她带到曹宅镇小黄村一户没有孩子的陈姓夫妇家门口。“我在那里有亲戚,知道他们结婚多年没有孩子。”金绍龙回忆,他把孩子放在一个篮子里,连同衣服、奶粉、红包和一张写有孩子出生日期的纸条一起,放在陈姓夫妇的家门口。他躲在不远处的角落里,直到看到孩子被抱进屋才离开。

金绍龙说,当时村里有好几个孩子都是这样被收养的,但他后来才知道,陈姓夫妇没有留下这个孩子,而是次日一早就把她送到了婺城区社会福利院。

“孩子出生后很好带,几乎没有哭闹,听说她那天哭了一整夜。”金绍龙说,把孩子送走后,他一直活得不轻松,尤其到了逢年过节和孩子生日的时候,都会算一算孩子几岁了,想一想她过得好不好。

小女儿芳芳说,自从她懂事开始,就知道自己有个姐姐,也知道爸爸想找姐姐的心思,她也一直有找姐姐的想法。“不相认也没有关系,我们就想知道她过得好不好。如果她过得好,我们可以不打扰她,如果她过得不好,我们还能给她些经济支持。爸爸还在做些小生意,我也工作了,家庭条件还可以。”

为了找女儿,金绍龙去了婺城区社会福利院好几次,想通过资料查找孩子的去向。工作人员明确告诉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合法的收养关系是受到保护的,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金绍龙还是不死心:“多去几次,等熟悉了,可能就有办法了……我过两个星期再去试试。”

婺城区社会福利院的这名工作人员叹了口气:“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每年春节过后,我们这里就会有很多寻亲的人。最近这些年,寻亲的人比送养孩子的人多多了。有些人的情况还是情有可原的,但是我们还是要对养父母和孩子负责。有的时候,不被打扰也是一种幸福。”

在回家的路上,金绍龙的话明显少了。“前几天,我看到电视上有被遗弃的孩子回来寻亲,我的女儿会不会也想来找我们?看到报纸报道会不会找过来?可是,她那时才出生5天……有生之年,我和她还有可能重逢吗?”金绍龙沉默了。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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