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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一女子家里住着陌生人 原是儿媳背地里做这事

时间:2018-4-24 20:53:39>跟律师谈谈<

扬州市民束女士家住仪征刘集镇,在市区满芳庭小区还有一套房子。但4月22日束女士来到小区的时候,却发现房子里住进了陌生人。

束女士拿出的房产证清楚显示,房子产权人是束女士。

那究竟是谁,在束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竟把她的房子给租出去了呢?

束女士说,这人就是自己的儿媳妇。

早在2017年9月,记者就曾经报道,束女士与儿媳黄女士家庭矛盾难以调和,儿媳妇带着5岁女儿无房可住。经协调,束女士决定让儿媳妇先住这,等小夫妻打完离婚官司再说。束女士介绍,去年儿媳妇把房屋的钥匙给换了,当时束女士不想和儿媳妇纠缠,反正空着给她住也没什么。没想到,儿媳竟悄悄地把房子租出去了。

束女士当场与租客发生了争吵,决意让租客搬走。租客表示,他们是通过网上发布的房源信息租下房子的,自己也是受害者。他们可以搬走,但是房租必须退还。无论是她还是她儿媳妇收的,这属于她们之间的内部矛盾。但是束女士现在把房屋的水、电停掉,租客觉得这个做法是不对的。

记者试图与束女士的儿媳妇黄女士取得联系,但对方始终关机。

随后,记者联系上了房屋中介,工作人员承认这件事确实有疏忽,并解释说,当时黄女士称房产证不在身边,由于她出示了结婚证,然后看到墙上婚纱照也都在,所以就没有去核实。但工作人员表示,无论是租户,还是房东,他们将积极的协调,尽量调和这个问题。

束女士最终表示,只要儿媳妇能证明房租用在了孙女身上,自己就不再追究。

记者咨询律师了解到,黄女士无权出租房屋,租赁合同也属于无效合同,房屋中介和租客都要承担相应责任。律师提醒,通过中介租房,自身要有基本的常识,可以查看一下房产证,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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