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应该是驾驶员要掌握的常识。然而永州的唐某却没有吃一堑长一智,2017年曾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并且判了三个月的缓刑。8月9日,唐某再次因酒驾被高速交警查获,自以为有经验的他,把责任归咎了吃了啤酒鸭,可等待他的却是更严厉的处罚。
晚上8点,省高警局郴州支队民警在厦蓉高速郴州西收费站,发现一名驾驶员满身酒气,民警对驾驶员唐某进行酒精测试,发现唐某涉嫌酒驾。
唐某说晚饭吃了啤酒鸭,独自一人从永州到郴州办事,并没有喝酒。然而两次呼气式酒精测试,都证明唐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了20毫克。民警对唐某宣讲法律,唐某最终承认了违法事实。
通过核实,唐某于2017年5月4日因醉酒驾驶,被吊销了驾驶证。唐某因酒驾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以及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两项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2800元,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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