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云法律专业刑事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针对你的问题分别回答:1、举报不一定要实名。如果你不愿公开的,公安机关可以保密。只要你不是诬告一般不会承担责任。2、公安机关不受理的,你可以要求说明不予立案的原因。如果你还是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机关反映。还是不予立案的可以向检察院提出,检察院让公安机关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认为理由不成立的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立案。如果检察院也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你可以自己收集证据。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第一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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