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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南男子街头多次盗窃自行车 得手后随意卖路人

时间:2018-8-29 20:24:40>跟律师谈谈<

手头拮据,今年28岁的陕南男子雷某多次盗窃自行车,随意卖给路人换钱。2017年12月26日,雷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刑事拘留。近日,雷某被榆阳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2017年11月12日晚,雷某在榆林市榆阳区芹涧路御溪名城,用砖头砸锁的方式,盗走山地自行车一辆,后卖于路人。经榆阳区价格认定中心认定,价值为2980元。

2017年12月,在榆阳区农垦花园,雷某用砖头砸锁的方式,盗走山地自行车一辆,后卖于路人,价值为1393元。在崇文东路亮丽苑小区,雷某用钢锯开锁的方式,盗走山地自行车一辆,后卖于路人,价值为1831元。在友谊路九小家属院,盗走山地自行车一辆,后卖于路人,价值为2143元。在随后的几天内,雷某陆续在多个小区盗窃自行车两辆。

警方调查发现,雷某共盗窃作案6起,盗得山地自行车6辆,价值共计人民币12659元,所得赃款全部用于上网挥霍。

法院认为,雷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依法判决雷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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