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律网律师了解到:一男人由于同居女友回绝卖淫,为淡化女友的性观念,居然帮忙别人强奸自个的女友。1月9日,记者得悉,近来,赣州市兴国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曾三某、曾庆某作出判定,以犯强奸罪别离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十个月、十一年六个月。
审理查明,2012年4、5月,被告人曾三某与被害人陆某某经过网络结识,后发展为恋人联系并在广东省佛山市同居。曾三某赋闲后,对陆某某的种种体现更加不满,便与被告人曾庆某商议欲带陆某某回兴国从事卖淫,曾庆某表明可以帮忙寻觅卖淫场所。
2012年7月24日清晨,被告人曾三某为到达迫使陆某某从事卖淫的意图,帮忙被告人曾庆某以及刘某(另案处理)在兴国县某酒店的一房间强行奸污了陆某某四次,其中曾庆某、刘某先后各与陆某某发作了两次性联系。
一审法院以为,被告人曾庆某伙同别人违反妇人毅力,运用暴力手段,先后强行与妇人发作性联系,其行动已构成强奸罪,且系轮奸,依法应严惩。被告人曾三某为到达迫使妇人卖淫为其挣钱的意图,帮忙被告人曾庆某等人强行与妇人发作性联系,应以强奸违法的共犯论处。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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