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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门口女儿看见爸爸一直哭 台州男子决意杀前妻

时间:2018-10-25 9:01:24>跟律师谈谈<

    校门口一男子拿刀割向女子的喉咙女子流血不止男子准备再捅刺自己的腹部究竟发生了什么?

    江某与梁某原系夫妻关系,因江某与梁某亲友存在些许矛盾,一赌气,两人便于2016年底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后,双方一直保持联系,江某多次提出要求复婚,并试图通过中间人说服女方家长。

    在案发前的一个多月,梁某拉黑了江某的微信和手机号,这让江某感到懊恼。而梁某为了让江某死心,随口的一句“我有男朋友了,跟他住在一起”,更是让江某怒火中烧。

    6月4日清晨,梁某驾车送女儿上学后,正想离开,被江某拦下。随后江某上车,再次向其询问是否有复婚可能。其间,两人驾车来到一处停车场。当梁某表示两人绝无复婚可能时,江某愤恨交加,心里浮想起刚才校门口见到女儿时的情景,“以前女儿见我都是很开心的,现在话也不说,就是一直哭、一直哭……”江某决意:杀死前妻后,再自杀。随身携带多天的墙纸刀一直在裤袋里,江某拿它伸向了梁某的喉咙。一时间,梁某流血不止,见此情形,江某拿起墙纸刀准备捅刺自己的腹部。梁某见状劝阻,江某最终放弃自杀念头,迅速将梁某送往医院抢救,因抢救及时而脱险。经鉴定,梁某颈前留下了十多厘米的瘢痕。当日,江某投案自首。

    10月22日,温岭法院审理了这起故意杀人案,被告人江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两个月。

    法院审理后认为,江某因婚姻纠纷,动用锐器,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江某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系犯罪中止;案发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基本犯罪事实,系自首;当庭自愿认罪,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决定对其依法予以减轻处罚。根据其犯罪情节、认罪态度,综合考量后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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