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律>行政案例>冒用老年证被没收还抖狠 乘客抓伤乘务员被拘留

冒用老年证被没收还抖狠 乘客抓伤乘务员被拘留

时间:2019-5-3 18:58:22>跟律师谈谈<

韩某使用母亲的老年证乘坐地铁,被站务员发现并没收,韩某与站务人员大吵大闹,辱骂威胁站务人员,拉扯站务人员的衣服,还闯进客服中心翻找被没收的老年证。因扰乱公共秩序,韩某被武汉市公安局轨道交通管理分局处以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4月30日上午11时35分许,女乘客韩某在武汉地铁6号线马鹦路站出站时,刷卡后闸机没打开,就到客服中心找站务员查询。站务员发现老年证上照片非持证人本人,便向韩某核实。韩某称老年证是自己母亲的,自己是刷武汉通进站的,母亲已出站上楼。

站务员遂请韩某将武汉通拿出来查询。经查询,其武汉通当天并没有乘坐地铁刷卡记录,站务员告知韩某,按照规定,老年证非本人使用要被没收。韩某见老年证被没收,就想让站务员还给自己,遭拒后,韩某情绪激动,辱骂站务员。

值班站长发现情况后,来到现场向韩某讲解轨道交通相关规定,以及老年证管理规定。韩某仍然坚持要站务员把老年证还给自己,还扬言道:“不把证还给我就捅死你!”当女站务员准备离开时,韩某一把抓住了该站务员的衣服,对其拉扯推搡,将站务员工牌号和扣子拉扯掉,衣服扯破,手抓伤,并将女站务员推到了客服中心,然后四处翻找老年证。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站务员和护卫、站长等人合力将韩某拉出客服中心,并打电话报了警。

值班民警李军武、邢苏文迅速赶到现场将韩某带至警务室调查。韩某供述,她今年57岁,家住王家湾,因在外面发小广告赚不到多少钱,每天乘地铁来回比较花钱,就用母亲的老年证乘坐地铁“省钱”,并对威胁辱骂、撕扯推搡、抓伤女站务员,强闯客服中心等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武汉市公安局轨道交通管理分局对韩某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依法处以行政拘留8日。



版权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有侵权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删除。)

欢迎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咨询热线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


我们是云法律网,如果您对 “冒用老年证被没收还抖” 还有其它疑问,
欢迎咨询我们全国免费咨询热线:0571-87425686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网上预约网上预约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