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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破获走私电子烟“烟弹”案 涉案金额超1500万元

时间:2019-6-4 15:02:48>跟律师谈谈<

   浙江台州男子蔡某在朋友圈售卖走私电子烟“烟弹”,牵出一条非法跨境“烟弹”销售链——记者6月3日从台州玉环市警方获悉,目前该销售链已被捣毁,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刑拘9人,初步查明涉案金额超1500万元。

   蔡某30岁,在玉环楚门镇经营烟草专卖店。2018年初,蔡某发现来店询问电子烟“烟弹”的烟民日渐增多。

   “烟弹”是“新型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的俗称。每根“烟弹”长度是传统香烟的三分之一,无需点燃,插进笔状装置内加热即可使用,号称“不产生烟灰”。然而,目前流行的“烟弹”均系国外进口或代购,国内尚未生产。

   发现商机后,蔡某开始找货源。2018年6月,蔡某与台州椒江区的尹某搭上线,开始进购日本版“烟弹”,并通过朋友圈营销,每条利润在60元以上。然而,根据规定,“烟弹”这钟新型烟草制品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纳入烟草专卖管理部门监管范围,私自销售触犯法律。

   今年3月底,玉环警方接到蔡某非法销售“烟弹”的线索后成立专案组调查。4月2日至3日,专案组在玉环、椒江等地抓获蔡某及上线尹某、尚某等4名嫌疑人,查获260余条“万宝路”“HEETS”等“烟弹”,500余条“七星”“利群”等走私及倒流卷烟。

  随着调查深入,警方发现该起非法经营“烟弹”案背后有条非法跨境销售链,并形成四级销售网络。辽宁的黄某、黄某德从日本厂家购入“烟弹”后,经船运走私至中国,销售给椒江的尚某、王某等,尚某再批发给下家尹某,最终销售至玉环的蔡某,涉案人员随后落网。

   据办案民警介绍,烟草型电子烟属烟草制品,国内还不允许厂家制售。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的侦查中,涉及走私部分的交台州海关缉私分局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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