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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线解答“角色扮演” 假借兑换外币诈骗获刑

时间:2015-1-12 10:20:04>跟律师谈谈<

律师在线解答“角色扮演” 假借兑换外币诈骗获刑 

   律师在线解答假借“兑换外币”名义,经过事前预谋扮演不同人物施行欺诈,合谋欺诈别人24750元人民币。日前,广西昭平县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同欺诈案。被告人郭某、董某信因犯欺诈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分金人民币六千元。
    2007年6月29日,郭某、董某信、董某球(已判刑)及唐某(已另案处理)各驾驶一辆摩托车从钟山县窜到昭平县黄姚镇伺机作案,由郭某担任寻找目标,董某信担任扮演持有外币人员,董某球担任扮演带路人,唐某担任望风。行至樟木林乡潮江村邻近时,郭某将路过的被害人魏某拦停,诈称自己是来自桂林的“张平”,要找黄姚镇罗望小学的老师“黄国才”,向魏某问路。这时假称自己是“陈老师”的董某球“刚好”路过,并称知道“黄国才”,所以郭某就叫魏某和董某球带其去“黄国才”家,并表示给每人辛苦费100元。三人来到黄姚镇后,由魏某和董某球去找“黄国才”,二人在路上遇见早已等候多时的假扮“黄国才弟弟”的董某信。

   董某信诈称“黄国才”平时是与郭某换外币的,但此刻不在家,所以把一张面值1000元的外币给董某球让其带给“张平”即董某信。董某信看到外币后,叫董某球和魏某帮其兑换价值10000元的外币。这时董某球假装钱不够便与魏某商议两人各出25000元人民币先换下10000元外币,之后赚取差价两人平分。魏某信以为真,遂将50元定金交给董某信后立即回家取钱。期间担任望风的唐某暗地里跟踪魏某。待魏某取来24700元在周家水库入崩江村叉路口处交给董某信后,郭某等人敏捷驾车逃离现场,并将骗来的24750元进行分赃。

  律师在线解答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董某信伙同别人以非法占有为意图,欺诈公民的合法财物,其行动已构成欺诈罪。在共同违法中,被告人郭某、董某信积极施行违法行动,均起主要效果,均系主犯,依法应按其所参加的全部违法处分。被告人郭某、董某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分金。被告人归案后,供述了其欺诈的根本现实,依法能够从轻处分。依据被告人违法的现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危害程度,遂作出如上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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