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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储超1亿 房产被查封仍销售诈骗

时间:2015-1-30 10:13:30>跟律师谈谈<

昨日,西安和宝鸡两个非法集资案开审,两个案件中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的手法,无非是夸大事实,虚假宣传,承诺给予高额的回报,就是这些诱饵,让很多希望得到高额回报的群众血本无归……

  利用学校募集资金、销售已查封的大厦房产,西安利民技术学校校长刘某某等人从1909名受骗者处募集了1.22亿元,可其中有3370万元都给了负责融资的业务员们,返还给受骗者的只有346万元。

  昨日,西安中院开庭审理了刘某某等4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上百受骗者旁听了庭审。

  成立学校募集助学资金

  刘某某是西安利民技术学校、陕西天弘丰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陕西盛驰电气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西安市检察院指控称,2011年1月,刘某某注册成立西安利民技术学校。该校成立后,刘某某与李某某、李某(另案处理)等人商议以西安利民技术学校借款助学的名义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刘某(女)负责收取募集资金,李某某、李某负责组建融资团队、联系群众签订合同,将募集资金额的29%分给李某某、李某负责的融资团队。

  2011年3月,刘某某、刘某(女)伙同李某某、李某以西安利民技术学校的名义与投资客户签订《借款助学协议》,约定借款期限为半年,承诺高额利息。由于合同到期后,无法给借款者返还本金,刘某某等人又以陕西天弘丰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陕西盛驰电气有限公司的名义与部分投资者续签借款合同。

  大厦被查封仍对外销售

  2011年10月至2012年4月间,刘某某与晁某商议,以陕西泽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义,隐瞒该公司所属的位于西安南二环东段的西北新闻大厦已被查封的真相,将被查封房产面积分割后,以销售房产份额的手段向社会公众进行销售,同时约定售后包租、约定回购。由晁某负责组建融资团队,将募集资金的22%分给晁某某负责的融资团队。以晁某、孟某为首的融资团队成立后,通过拨打电话、发送短信等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宣传,与受骗者签订商铺认购合同和商铺委托经营合同。

  截至2014年12月11日,刘某某等人以西安利民技术学校、陕西天弘丰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陕西盛驰电气有限公司、陕西泽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名义,向1909名被害人募集资金共计1.22亿余元,返还346万余元,未返还资金达1.18亿元!其中刘某(女)以西安利民技术学校、陕西天弘丰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陕西盛驰电气有限公司的名义募集资金共计9802万余元,未返还9534万元;晁某、孟某以陕西泽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义,向104名被害人募集资金共计2398万余元,未返还2320万余元。所募集的资金除部分资金用于返还本金及利息、购买土地、专利技术、铁矿等项目外,其余大部分资金被用于销售人员的提成、购置房产、车辆等项目。

  “可能记错了,我没有出资”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集资办学、销售虚假房产的方法非法集资,诈骗金额特别巨大,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刘某(女)、晁某、孟某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面向社会公众,采取还本付息的方式,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应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第一被告人刘某某对西北新闻大厦部分指控的事实有异议,称得到了泽达公司的授权。“你在侦查机关的笔录是否属实?”公诉人讯问时,刘某某称“属实”。当公诉人问及天弘丰能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元是否为其出资时,刘某某一开始称是自己出资,然而,在侦查机关的笔录里,他曾供述是虚假出资。对此,他先称不清楚,后又称“可能记错了……我没有出资。”

  宣称利息10%至25%

  根据公诉人的计算,募集来的资金中共有3370万元被融资团队拿走。刘某某说,在以学校名义募集资金时,他实际上是以35%的比例将融资一事交给了李某某等人,“给群众承诺的利息是6%。”而据案发后有关部门审计,其在募集资金时对外宣称的利息在10%至25%之间。

  “3370万元占了募集资金的四分之一,你给了业务员,你凭什么项目可以兑现给群众的承诺?”公诉人问。在庭审中,刘某某曾表示,当年是花了430万元从他人处购买来利民学校,每年的经营情况持平,处于不盈不亏的状态,凭购买的土地、商铺显然也无法实现。对此,刘某某辩解说,他是看好一个光电项目,“50%以上的回报率……”

  在回答辩护律师关于如何赔偿受害人损失的问题时,刘某某称,“抓紧时间变卖资产……”

  一天的庭审后,法庭并未当庭宣判。

 

  4000多人被骗1.66亿 “宝鸡圣得康医院”9嫌疑人受审

  2009年至2011年底,向公众散布大量虚假信息,使众多中老年人受骗,案件被公安部挂牌督办

  以“宝鸡圣得康医院”名义,采取发放宣传单、举办推介会、聚餐出游等方式,向社会散布以筹建养老院等项目为由,非法集资、吸收公众存款1.66亿元(华商报2012年曾报道)。昨日,曾轰动一时的宝鸡“圣得康”涉嫌非法集资案,在千阳法院开庭审理,包括宝鸡市圣得康医院法人代表赵伽俐在内的9名嫌疑人逐一受审。

  >>案件回顾

  案情重大被公安部挂牌督办

  昨日,庭审现场,公诉人指控,根据前期警方侦查查明:“圣得康医院”于2008年3月28日在宝鸡市渭滨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赵伽俐系“宝鸡圣得康医院”负责人。

  2009年至2011年底,赵伽俐以“圣得康医院”筹建养老院为由,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纠集犯罪嫌疑人冯某、阴某、王某、杨某、吕某等人组织集资团队,采取散发宣传资料、开推介会、聚餐旅游等宣传方式,以承诺利息回报、签订《借款协议》的形式,在宝鸡、西安、咸阳等地向社会不特定人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1.66亿元,涉及集资群众达4000多人。

  据前期警方调查,经赵伽俐同意后,由被告人冯某、阴某、王某、杨某、吕某等人组成集资团队,以未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宝鸡圣得康集团”名义,进入街道社区、居民小区,针对中老年人进行宣传,虚构了所谓“圣得康集团”各实体的产值,向公众传达大量的虚假信息,致使众多中老年人上当受骗。

  2011年12月,有关部门相继接到群众举报。由于案情重大,涉及受害人数较多,该非法集资案被公安部、省公安厅挂牌督办。2012年1月1日,赵伽俐被刑拘;而其他8名主要涉案人员,也先后被警方抓获。

  >>庭审现场

  知道违法但抱着侥幸心理做

  庭审中,赵伽俐称,集资团队内的主要负责人都没有工资,但却给出了极高的提成:集资款的35%;而对外承诺,投资人将获得每年10%的利息,投资的项目一年将产生45%的利润。

  正是由于高额回报率,他迅速组建起了一支集资团队,并先后在宝鸡、西安、咸阳开展非法集资活动。

  据调查,赵伽俐在获取前期集资款后,于2010年7月至2011年9月,先后虚假注册成立“宝鸡港式百味地带餐饮有限公司”“宝鸡世外桃源生态有限责任公司”“小桥湾老年公寓”等公司和实体,作为虚假宣传的“资本”。

  而警方查明,这些实体资产的场地大部分为租赁,案发前这些实体均已停业、停产、停建,赵伽俐将部分集资款项用于对上述实体的宣传、装修和基建。

  庭审现场,公诉人问起为何有非法集资的想法时,赵伽俐称,他先后投资养老项目建设、通信建设项目等,由于摊子铺太大,资金链非常紧张。

  “我做企业很多年,深知资金链一旦断裂的危害,所以就进行了集资。”赵伽俐说。甚至在政府部门介入调查、宝鸡市金融办也明确要求停止集资的情况下,他仍继续组织人员在西安、咸阳等地集资。“知道违法,但抱着侥幸心态去做,只觉得当时这就是潜规则。”赵伽俐说。

  >>被告人

  有人拉着家人投资至今未收回“投资”

  昨日,在庭审现场,被告人冯某说,他们领取的所有投资项目的材料,都是从赵伽俐处领取的,而他负责招聘人员,并负责培训宣传。

  “边招人边培训,有时还带着客户到养老院建设工地进行考察,也带着他们去旅游。”冯某说,他对向投资人所宣传的内容,有一点了解,但却没有进行过核实。

  被告人阴某还动员母亲和岳父投资,“母亲投了4万,丈人投了5万,都没收回来。”

  “都看好这项目,就拉着朋友投资了100万。”被告人王某说。被告人王某,2009年5月起在“圣得康医院”担任会计。她说,“集资款收上来后,给各团队的提成比例都是按赵伽俐指示办。而对于兑付欠款,一般是从后面的集资出。”

  “公司从2011年10月开始,资金链就已经断裂,我曾提过提成比例过高无法偿还,赵伽俐说‘这个你不用管,我来想办法’。”王某说,集资款一部分入了公账,一部分入了赵伽俐及其母亲的账户。

  庭审中,公诉人问赵伽俐,对于扣除35%的业务提成和10%的群众利息后,是否有能力偿还群众本息时,他称想着资金链不断,养老院很快就能建起来,只要投入使用就能偿还了,没想到雪球越滚越大,根本无力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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